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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劳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苏州劳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多少

2023-03-03 13:01:03 来源:华南科技网

苏州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苏州市劳动局:


(资料图片)

电话:0512-65218826

0512-12333

地址:苏州体育场路4号

拓展资料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有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投诉。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举报。

携带材料:投诉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举报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和填写投诉书。

办理地点: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苏州市劳动保障维权调解中心及各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点。

交通指引:

1.苏州市劳动局附近的公交站:大公园、大公园、饮马桥东、饮马桥、苏州日报社、饮马桥、三元坊、市立医院本部、苏州日报社、三元坊(十全街)、三元坊(十全街)、乌鹊桥路、乐桥、乐桥站、乐桥、南林饭店。

2.苏州市劳动局附近的公交车:261路、960路、309路、8路、101路、933路、1路、38路、5路、游4路、102路、511路、931路、40路东环线、40路西环线、89路、200路北环线、200路南环线、308路、47路、900路北环线、900路南环线、923路、9路、32路、60路北环线、60路南环线、146路、地铁1号线、2路、307路、800路东环线、800路西环线、112路、204路、游2路等。

我想知道苏州市的法律援助热线是多少,谢谢回答

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68621475,地址: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区一楼。

吴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63937109,地址:吴江区松陵镇江厍路408号。

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65132613,地址:吴中区吴中东路113号。

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5181089 ,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四号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65219148,地址:姑苏区人民路祥符寺巷54号。

工业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6668379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

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68094148,地址:高新区锦峰路188-2号。

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58799510,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79号。

常熟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52933912,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21号。

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53535148,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92号。

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55230977,地址:昆山市东新街6号社管中心2楼。

扩展资料:

除了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外,您可以拨打12348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资料:

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法律援助机构

苏州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

现在机构改革后“劳动局”已经被“人力社保局代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电话12333。全国人力资源及社保等相关事项咨询都可拨打以上号码。该电话主要用于社保保障的业务咨询以及劳动投诉举报查询等服务,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城市已经开通了12333的服务号码,大概80%左右的城市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大家咨询或者投诉的。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65113011

地 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邮编:215002

苏州市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

苏州市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拨打12333即可。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

标签: 法律援助中心 人力资源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