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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酒,可以喝车,可以开
喝酒+开车绝对不行
可还是会有一些人
(资料图)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
内蒙古高速交警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
在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中
查获多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2021年7月4日16时30分许,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在呼和浩特收费站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在驾驶员身上闻到酒味,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该驾驶员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8日00时许,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在呼和浩特西收费站开展酒醉驾行动,在检查到一辆大众牌越野车时,民警发现车内明显能闻到酒味,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当事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021年7月10日22点20分,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于呼和浩特东(北口)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过程中发现违法嫌疑人驾驶的轿车有紧急刹车和躲避交警的行为。执勤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对其进行拦截,拦截成功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4mg/100ml,该驾驶员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呼和浩特大队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持之以恒,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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