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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聚焦: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况了解)

2023-01-27 22:50:38 来源:华南科技网

刑事法官回答关于“死刑的十个问题”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对被告人最为严厉的惩罚。下面我结合死刑的法律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梳理出关于死刑的十个问题,当作普法宣传。


(相关资料图)

下面有十个关于死刑的问题,福牛将一一解答。

问题一:现行刑法有多少个死刑罪名?

现行刑法有452个条文,共483个罪名,其中死刑罪名46个。比较常见的死刑罪名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等。

问题二:我国的死刑政策是什么?

我国死刑政策是:一不废除死刑,也就是“保留死刑”;二是在适用上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的犯罪分子。

问题三:死刑包括死缓吗?

根据刑法等法律规定,广义的死刑是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狭义的死刑仅指死刑立即执行。在实践中,为了区分,我们一般把死刑立即执行简称死刑,而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死刑,一般指死刑立即执行。

问题四:什么样的行为能判处死刑?

前两期,我也说过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行为才能判处死刑,一个条件是所犯罪行必须是触犯了刑法46个死刑罪名中的其中一个。另一个条件是死刑的适用标准是“罪行极其严重”。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了才能判处死刑。

问题五:什么人不能被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有三种人即使罪行再严重也是不能被判处死刑的。这三种人又分两种情形:一种是绝对不能判处死刑的: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另一种相对不能判处死刑的:审判时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问题六:所有的法院都能进行死刑判决吗?

并不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才有权审理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而基层法院则无权审理死刑案件。毕竟,死刑是对生命的剥夺,是属于最严厉的刑罚,提高审级更有利于保护人权。

问题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真的在判决后立即执行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按照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要生效后才进入执行程序。死刑案件不同于普通的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后,还要经过高院复核,最后到最高法核准。核准之后,待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后才生效。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之内对被告人执行死刑,执行完毕后还需报告执行情况给最高法。从一审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一般需要长达两年左右的时间。

问题八:死刑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以前是“命案必立”,现在是“命案必破”。所以呢,发生了命案,即使逃到天涯海角过了天长地久都是要将其绳之以法的。

问题九:死刑的执行方式是枪决还是注射?需要收费吗?

按照我国刑诉法规定,死刑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式。除少数地区实行枪决外,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方式更加人性化、更有利于保护人权。且不收取家属的任何费用,包括尸体火化的费用。

问题十:死刑犯执行前会通知家属吗?

是的。根据刑诉法及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死刑犯执行前,会通知家属。在执行当天会安排家属与死刑犯见面。在执行之后,也会通知家属前来领取骨灰。彰显人文关怀、司法温度,体现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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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死刑立即执行 执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