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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计划生育政策2021,上海计划生育政策2021 一票否决

2022-12-10 09:58:26 来源:华南科技网

2021年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2021年上海晚婚晚育产假其实也有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定,在这里主要是包括了产前架的相关规定,以及在产假期间的相关规定,所以如果你有相关的问题的话,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上海晚婚晚育产假的相关规定。

2021年上海晚婚晚育产假的相关规定


(资料图)

上海晚婚晚育产假的最新规定中,男子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就是晚婚,女生年满23周岁第一次结婚就叫做晚婚,已经晚婚的妇女,生育了第一个子女的时候年纪已经到了24周岁,也叫做晚育。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能够增加晚婚假期,填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可以增加晚育假30天,而且配偶享有请假三天的权利。

具体的规定

女性职工在生育孩子的时候,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难产了,那么就应该增加产假15天,生育了多胞胎的话,每多生一个婴儿可以增加产假15天,女性职工怀孕没有满四个月流产,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在怀孕的这段时间里也应该享受工资待遇。其实这也是国家有关政策,对于妇女所推出来的一种优惠的政策,所以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可以享受别的假期,在这段期间,男方也会有工资,按照本人正常的出勤情况发给工资。

所以对于大家来说,这真的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政策,如果有相关的需求的话,其实也可以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对于大家来说肯定还是有帮助的,毕竟大家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种事情。

上海生育津贴2021年政策

一、上海市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外地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与直辖市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生育保险规定的治疗期间如果他们参与计划生育政策市的生育保险和医疗机构产生与妇产科部门。

2、 女职工的用人单位在同一月内生育累计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足额发放。

3、在政策范围内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

4、符合生育条件,经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二、上海市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资料及报销流程

1、身份证正本、正反面副本;

2、乡镇(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计划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或《上海市计划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3、在本市分娩的,应当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在省、市以外分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有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表明分娩情况(难产、自然分娩、流产)的出院摘要或病历,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分娩的妇女,须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显示分娩情况(难产、自然分娩或流产)的病历证明;

4、我打开实名制结算指定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帐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其中一个)。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携带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扩展资料:

1、根据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应将《受理回执》打印一式两份,办理人员和办理机构各持一份。

2、如材料不完整并注明可以补充的,经办机构应将《受理回执》打印一式两份,经办机构签字确认后与各经办机构各持一份。处理机构将退还所有材料。

3、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打印《办理信息回执》一式两份,各经办机构签字确认后各持一份。办理办公室会将所有材料复印并归还。

生育医疗费用津贴:

1、生完后,计划发3600元应使用;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计划发600应使用;

3、怀孕4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按400元计发。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根据职工生育当月统一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实际参保缴费人均计发基数。

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具体的发布标准是:

1、单胎自然分娩98天

2、难产增加了113天

3、每多出生15天

4、不到4个月堕胎的15天

5、流产4个月后42天

上海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生育法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产假外,女方还可以享受60天生育假。上海市产假共有158天(98天+60天)。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男方的护理假为10天。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经本人申请得到单位批准或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存在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病状,通过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享受2个半月的产前假。

拓展资料:

1.产假,是国家规定的给女性生育小孩放的假期。除此之外,还有孕期、哺乳期。女性在这三个期间内身体和精神上都要特殊的保护,因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此期间,公司不能以怀孕解除合同。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产前假的工资待遇

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你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含生产性津贴或奖金)。

4.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附2021-2022上海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2021年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报销金额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法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法规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报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报销流程 1、符合办理法规,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法规,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报销地址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受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

市卫生健康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医保、民政、统计、教育、市场监管、药品监管、房屋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三、将第十条修改为:

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统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开展人口总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结构、人口迁移等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为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综合调控决策提供依据。四、将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任务情况进行考评。六、删去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稳定低生育生平”。七、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本市提倡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期检查。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公民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期检查的措施。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提供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以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并修改为:

医疗卫生机构在为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期检查时,应当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并为当事人保守秘密。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预防和减少产伤。八、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当纳入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将第二款修改为:

卫生健康、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应当通过本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相互提供与人口管理相关的数据,实现人口信息共享,依法开展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九、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十、增加一项,作为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五)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材料。

删去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十一、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三十天”修改为“六十天”。

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措施,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区教育部门备案。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 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1、生育津贴

上海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60%计发,也就是说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到手越高。

2、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3、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且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但每个地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可咨询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管理。

注意:生育津贴虽然高的可以到达10万上,但是根据上海2020年的平均工资水平6378元,98天产假来算,大部分人生育金一般到手在2万左右。

生育津贴哪里领取?

二胎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也能领取生育津贴,在提交报销申请之后,会在领取拨付单据后,不同地区发放时间不同,或是5个工作日后或是下个月固定时间,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准备所需材料,在婴儿出生后2个月内前往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4、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关于二胎报销的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计划生育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3、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标签: 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