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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法律解析:
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 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赔偿损失。 一、相关法条: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4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要求 犯罪嫌疑人 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赔偿权利人 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 伙食补助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 残疾赔偿金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 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确定。
法律依据:
(资料图片)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的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及治安处罚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何种情况属于轻伤二级?如何评定轻微伤?具体如下。
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1.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3.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4. 颅骨骨折
5.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1.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
5.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²以上
6.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 眼睑缺损
8.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 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13.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 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16. 舌缺损
17.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 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 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20. 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 颧骨骨折
听器听力1.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 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视器视力1. 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 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受到人身损害时,一句受到的伤害情况可以分为结果伤残等级,分别是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等等。那么哪些属于轻伤二级?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1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3、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三、听器听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四、视器视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颈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2
一、眼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六、外伤性斜视。
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失程度由重至轻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五个等级,将重伤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更加符合诉讼要求,为法官提供了更明确的量刑依据,同时也通过技术标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
但是,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审判实务确定和判决赔偿标准的依据,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更没有确立不同的赔偿标准。
而《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规定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时,也没有将轻伤区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的量刑标准。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3
根据最新《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伤情程度主要分为5个等级:重伤一级、二级,轻伤一级、二级,轻微伤。
那么在刑事案件中,重伤、轻伤、轻微伤分别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
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轻微伤是不够成犯罪的,只有造成轻伤二级以上后果才构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伤害后果的,只有造成重伤以上后果才构成犯罪,即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造成他人轻伤、轻微伤的均不构罪。
当然,轻微伤也可以成为构罪条件,如在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即可构成犯罪。同时轻微伤也是治安处罚(拘留)的依据标准。
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以及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量刑时,一级要比二级从重量刑,属于两个量刑层次。
所以说,牙齿被打掉两颗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要求警察抓人。当然如果只被打掉一颗牙或牙齿松动,那么也可以要求公安对加害人予以治安处罚,比如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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