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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互联网给抄袭者带来了便利,甚至有句流行语叫“去网上宕一篇”;而由于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抄袭者也容易被扒出来。这不,最近《萌芽》杂志社的《少年游第21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中,二等奖获得者许如珵的《古董》就被指出大段复制粘贴原文,只改了人物姓氏或名字。对此,《萌芽》于11月6日确认抄袭属实。
值得一提的是,许如珵抄袭的时候还是位中学生,如今已经步入大学。在这段成长的岁月里,不知道许如珵有没有利用过这个“抄”来的奖来为自己谋取一些竞争优势。而当初那场几近完全复制粘贴的抄袭,到底是出于家长的操盘和授意,或者完全是孩子个人的所作所为,围观者们也无从得知。但不管是哪一种,错了就是错了,这就是耻,是对他人权益的侵犯,是亵渎了知识产权,是有违道德、触犯法律之举。作为家长,必须让孩子从小树立起对他人所有权的敬畏感。
要知道,如果连孩子面对抄袭都无动于衷乃至趋之若鹜时,版权保护就更难言春天了。在自媒体时代,抄袭、洗稿、融梗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虽然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评判,但此种环境中形成的对知识产权缺乏敬畏的风气,实在令人担忧。
2014年年底,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宣判,法院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侵犯了琼瑶的《梅花烙》改编权,于正不仅没有道歉,还让该案拖到了2018年4月才得到强制执行。这之后,网文《锦绣未央》的抄袭判定,同样是一场长达两年的拉锯战。一边是抄袭者的倔强,一边是维权的艰辛漫长,两相对比之下,只能说,版权意识的建立、保护罩的形成,还任重道远。
有意思的是,在许如珵抄袭事件中,一些人竟同情起抄袭者来,甚至还有人指责作者太过斤斤计较。殊不知,这种“拉偏架”的劝和思维,本身也是缺乏版权意识的体现。或许,有人同情许如珵,是因为其“人小不懂事”的弱者形象,但正是因为网文界屡屡出现“少年抄袭”现象,问题才显得更加严峻。
反过来讲,也难怪一些抄袭者肆无忌惮,因为代价过低。就这次案例来说,《萌芽》能够做的,无非是取消成绩、收回证书、扣发稿费。这甚至算不上代价,因为这些本就不应属于许如珵。原作者说的“接受道歉但永远不会原谅”,至少表达了一种不齿抄袭的坚定态度:接受道歉是体面,不原谅则是原则以及对知识产权的捍卫。
个人之外,《萌芽》自身也有需要反思并改进的地方。比如,这么大面积地从网络上复制,其实当初审核鉴别出来并不难。而且,这不是第一位《萌芽》新概念获奖者被爆出抄袭。作为平台,何尝不该从抄袭案例中吸取教训,改善自身?如果一直抱持马马虎虎,乃至吃老本的心态,品牌只能被消耗,而无法完成迭代。
标签: 新概念作文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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